电子产品销毁方法有哪些(公司报废的电子产品怎么销毁处理)

电子产品销毁方法有哪些(公司报废的电子产品怎么销毁处理)

电子产品在使用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损坏,电子元件的回收处理成为了企业关心的问题。 电子产品销毁是指企业通过合理的方式对报废电子元件进行处理,一般采用以下方式: 拆解销毁;化学分解;焚烧和水解处理;化学氧化和热处理等方法。 这些方法对于企业来说,操作简单,成本低,并且能够将报废的电子元件完全销毁。

一、拆解销毁

对报废电子元件进行拆解销毁,是指在报废的电子元件中发现了其他可以利用的材料,将这些材料进行分解,然后再对其进行回收利用。 拆解销毁适用于各种不同类型、不同种类报废元件的拆解销毁处理。 1.电路板拆解销毁:电路板被拆除后,再用切割机、电烙铁等工具将其熔化,然后再用机器设备将其粉碎后,再按照产品型号的大小和形状进行分类,然后根据客户需要对各种部件进行分解、破碎和焚烧。 2.线路板拆解:电路板被拆除后就不能再使用了。 3.电子元件拆解销毁:经过高温加热、机械破碎等工艺进行处理之后,再把报废的电子元件进行回收。 4.元器件拆除:元器件被废弃了也不能再使用了,只能回收或者重新利用。

二、化学分解

化学分解销毁的原理是利用化学反应将报废电子元件中所含的有害成分溶解于溶液或气体中,使其转化为无害物质,再对其进行无害化处理。 化学分解销毁适用于各种型号或者报废产品的拆解、无害化处理或者是回收处理。 1、焚烧法:该方法是将报废产品经过粉碎和焚烧,然后进行残渣固化,最后得到无机物或固态化合物。 2、水解法:将废弃产品用氢氧化钠溶液(稀硝酸)进行分解,将其中的有机物分解为无机物及二氧化碳和水。 3、酸化法:利用酸化锅内酸对废塑料制品及金属粉末进行酸解后得到无机酸和有机酸溶液。 4、氧化法:对于无法通过焚烧的电子产品,则采用氧化性强的氧化剂对其进行氧化处理。 5、催化燃烧:通过使用催化剂等方式,可以使报废电子元件中所含的有机物发生分解反应转化为二氧化碳和水等无害物质。

三、焚烧和水解处理

焚烧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无害化方法,但由于其工艺复杂,设备投资大,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和场地,因此只有少数国家采用焚烧法处理报废汽车。 水解处理的基本原理是将有机物分解为无机物,使电子由基态变成激发态。 其技术比较简单: 有机溶剂与电子元器件(即电极)表面接触,使有机溶剂溶解在水中,产生有机溶剂和气体。 用电解水解设备进行处理后可得到可溶性物质。 该法的特点是自动化程度高、污染小、可持续发展。但由于该法需要水解处理的设备投资较大,目前只用于废弃手机、电视机和计算机等电子产品的拆解处理。

电子产品销毁方法有哪些(公司报废的电子产品怎么销毁处理)

电子产品销毁方法有哪些?

电子设备中有很多零部件没有达到使用寿命,如果直接处理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因此可以考虑人工拆解,将回收来的电子设备和电子元件先进行初步拆分,测试各部分的工作状态,对尚能工作的部分进行改进和维修,然后检测其使用寿命,若合格则可以继续利用。将完全不能工作和维修后未通过测试的部分进一步拆解,测试各零部件的状态,选出尚能工作者进行改进和维修,然后做寿命检测,依此类推,直到拆解并筛选出最基本的报废零部件。另外,一些具有部分有害物质的电子元件,如水银开关、镍镉电池和含有多氯联苯的电容器等应当优先拆解,通过可靠性检测后再对其进行单独处理,通过这种手段,我们不仅可以最大限度地节省和利用资源,避免了环境污染,还增大了劳动力的需求,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可以说是十分值得提倡的处理方式。

电子产品销毁处理的方法:

方法一:化学处理

电子元件的化学处理,又被称为湿法处理,将粉碎之后的电子元件颗粒放入强酸或强碱液体中,然后提取浸出液.沉淀.更换.离子交换.过滤和蒸馏最终获得优质金属。但在化学处理过程中,强酸和剧毒氯化物会产生大量废水,排放有害气体,对环境危害较大。

方法二:火法处理

火法处理是焚烧电子元件.冶炼.烧结.熔化等,去除塑料其他有机成分聚集金属的方法。火灾处理也会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资源回收.从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来看,这些方法很难推广。广东省贵屿镇采用了这两种对环境危害较大的处理方法,对当地环境和可持续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方法三:机械处理

电子元件的机械处理是利用各成分之间物理性质差异进行筛分的方法,包括拆卸.粉碎.筛分等步骤,经过后续处理后,筛分处理的物质可分别获得金属.塑料.玻璃和其他再生原材料。该处理方法具有成本低、操作简单、不易造成二次污染、规模大等优点,是各国发展的热点。

电子产品销毁方法有哪些(公司报废的电子产品怎么销毁处理)

公司报废的电子产品怎么销毁处理?

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置。从事集中处置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进行处置。处置企业应当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收集、拆解、利用和处理的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基本数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在拆解、利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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