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伪劣产品怎么销毁(假冒伪劣产品销毁方法有哪些)

假冒伪劣产品怎么销毁(假冒伪劣产品销毁方法有哪些)

销毁假冒伪劣产品流程:选择一家产品销毁公司并咨询信息;提供该库存食品的相关信息(名称、规格、数量、类型)以及期望对食品的销毁程度;双方协商制定食品销毁方案;将过期食品专业处理并转移到销毁现场;双方核实确认过期食品的相关信息是否同意;销毁公司进行食品销毁并全程监督处理过程(录像、拍照);食品销毁公司开具《产品销毁证明》报告给食品企业;确认食品销毁完毕并开具凭证;过期食品销毁结束;双方沟通交流反思销毁过程、优化方案为下次销毁工作做好准备。

假冒伪劣产品怎么销毁(假冒伪劣产品销毁方法有哪些)

什么是假冒伪劣商品?

假冒伪劣商品是指那些含有一种或多种可以导致普通大众误认的不真实因素的商品。假冒伪劣商品可以分为假冒商品和劣质商品两种类型。 假冒伪劣商品是假冒伪劣的物质产品,不包括精神产品。其特征是:具有不真实性因素和社会危害性。

商品在制造时,逼真地模仿其他同类产品的外部特征,或未经授权,对已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产品进行复制和销售,借以冒充别人的产品。在当前市场上主要表现冒用、伪造他人商标、标志;冒用他人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冒用优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和生产许可证标识的产品。

假冒伪劣产品怎么销毁(假冒伪劣产品销毁方法有哪些)

假冒伪劣产品怎么销毁?

造假有哪些危害及相应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制假售假按刑法规定销售金额五万以上不满二十万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以上不满五十万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罚款。销售金额五十万以上不满二百万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加罚款。销售金额二百万以上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加罚款。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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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伪劣商品销毁及处理方法

为保障广大消费者个人权益,作为产品销毁企业不仅要建立一套安全环保的销毁流程和方法,还要遵循固废污染环境防治的“三化”原则。

1、委托第三方环保企业对假冒伪劣商品及其原包装进行拆解、破坏等预处理,使其失去产品本身的功能及价值;
2、委托具备环保资质及行政审批的销毁企业进行高温、无害化处理。

绿汇销毁与每一位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每一步力求更好、更细微的去保证客户的利益:统筹整体项目、设计合理的方案,优异的销毁质量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从产品分类、处理方法、资源再利用、科技智能化、可持续等各方面考虑,不断创造更多精品销毁项目。坚持,以科技创新求发展,以绿色环保求生存,以完美服务建品牌!我们还建议企业在进行销毁时做好销毁监管工作,记录、取证并留底,以备后期主管部门的核查和追溯。想了解更多的销毁方案、方式及相应法规政策,欢迎随时来电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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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伪劣产品销毁方法有哪些?

一、假冒伪劣产品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1、假冒伪劣产品销售出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申请赔偿,以造成的损失为赔偿基础。如果是食品的,可以要求十倍的购买价格赔偿。

2、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单位,工商部门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将产品销毁。

3、假冒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较大的,可追究“生产销售假冒商品罪”刑事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假冒伪劣产品怎么销毁(假冒伪劣产品销毁方法有哪些)

二、国家质检总局还规定,经销下列产品经指出不予改正的,即视为经销伪劣商品:

(1) 无检验合格证或无有关单位允许销售证明的;

(2) 内销商品未用中文标明商品名称、生产者和产地(重要工业品未标明厂址)的;

(3) 限时使用而未标明失效时间的;

(4) 实施生产(制造)许可证管理而未标明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期的;

(5) 按有关规定应用中文标明规格、等级、主要技术指标或成分、含量等而未标明的;

(6) 高档耐用消费品无中文使用说明的;

(7) 属处理品(含次品、等外品)而未在商品或包装的显著部位标明“处理品”字样的;

(8) 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而未标明有关标识和使用说明的。

对于假冒伪劣产品的处理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一般情况下,对于没有达到立案侦查的标准的,可以直接按照行政法规来进行处罚,但如果涉及到涉案金额较大的,那么则是需要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下由司法机关判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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