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久的档案可以被销毁(档案留存多少年销毁)

多久的档案可以被销毁(档案留存多少年销毁)

文书档案整理保存年限是多久?

档案保存年限的规定是,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三十年,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多于三十年,具体期限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第十二条
各机关应根据本规定,结合本机关职能和各部门工作实际,编制本机关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执行。
有垂直领导关系的中央、国家机关应依据本规定,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编制本系统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并经国家档案局审查同意后执行。

多久的档案可以被销毁(档案留存多少年销毁)

机关文书档案的保存期限定

法律分析:分为30年、10年两种年限。

法律依据:关于转发国家档案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 六、各机关文书档案收集、整理执行新《规定》后,现用“归档章”不再更换,保管期限30年的对应为长期,10年的对应为短期,档案编号方法为:依据归档文件的排列顺序,一个机关每一年度永久、30年、10年保管期限的归档文件分别从“1”编制流水件号,第二年重新从“1”另编。

多久的档案可以被销毁(档案留存多少年销毁)

多久的档案可以被销毁?

法律分析:档案管理原则上永久保存,对于辞职、辞退、离职等人员档案,自员工离职之日起保存一年后方可销毁。按规定销毁的档案由专人填写销毁申请单,经人力资源部部长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并指定两人执行销毁。审核、批准、执行人员要在销毁申请单上签字,并存档。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档案的规定,并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法律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单位应当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并形成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经鉴定,仍需继续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当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对保管期满,确无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可以销毁。

多久的档案可以被销毁(档案留存多少年销毁)

档案留存多少年销毁?

人事管理档案保存期限:

a. 已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其人事管理档案保存期为两年,从《离职(调动)交接表》中核准的日期为依据计算

b. 未办理离职手续但实际已离开公司的人员,其人事管理档案保存期为三年,以当事人所在部门出具的书面报告中标称的离开公司时间为依据开始计算。

每年三月份,对上年度已超出保存期限的档案统一进行销毁。

个人户籍档案

失踪人员户口注销登记:公民因失踪而宣告死亡的,申报义务人应在法院宣告公民死亡文件标注的行文日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报义务人持本人的公民身份证件、法院宣告公民死亡文件、死亡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到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死亡户口注销登记手续。

对于公民死亡、服现役、定居国(境)外等情形的,应当办理注销户口手续。

在以前办理结婚手续后女方户口会办理注销然后转移到男方户口上,有时因为过早注销导致登记到男方户口上出现问题,目前这种还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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